2013-06-17 點擊:次
根據《廣州大學勤工助學先進個人評選辦法(試行)》的規定,經學院的用人部門考核、推薦,學生處審核,現決定對我院2名勤工助學先進個人予以通報表彰,以嘉獎其在勤工助學活動中的突出表現。
附:2012-2013學年廣州大學勤工助學先進個人名單
11級 思想政治教育 徐曼麗
12級 思想政治教育 李金梅
廣州大學政治與公民教育學院學生工作辦公室
二O一三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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