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廣東省教育廳關于開展2016年師範教育類專業應屆畢業生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粵教繼函【2016】7号)的要求,本次認定必須依據師範教育類專業招生錄取名單及所學專業變更情況對拟直接認定教師資格的師範教育類專業應屆畢業生進行身份審核,申請人與所學專業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任教學科的師範教育類專業應屆畢業生,須參加相應的教師資格考試。
我學院對本學院2016屆學科教學(思政)專業名畢業生進行了身份審核,下列學生符合認定要求,共22人,再予公示,公示期間從2016年4月19日上午8:00到4月21日下午17:30止(3個工作日)。若對所列名單人員有異議,請電話或書面向廣州市教師資格認定辦公室、學校或我學院紀檢、監察部門反映。反映公示對象的情況和問題,須簽署或自報本人真實姓名,并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不得借機诽謗和誣告。
廣州市教師資格認定辦公室(郵政編碼:510095)